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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 边城 第五章 大小姐是她?

“大小姐回来了!”

一听到这声音,花满天和云在天立即止位收势,马空群也脸露喜色,眉头却微皱起来。

“这个丫头早不回来,晚不回来,偏偏在这种时候回来。”马空群看着迎宾处头也不回地对花满天说:“收剑,进去。”

“但傅红雪——”

马空群没有让花满天说下去:“傅公子要走,有谁拦得住呢?”

说完后,马空群就大步走回迎宾处,花满天却还犹豫地看着傅红雪。

这时叶开又笑了,笑着说:“花堂主,你放心好了,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以前,你就算用轿子也抬不走他的。”

听见这句话,花满天才稍微放心地收剑,转身和云在天欲走进,叶开突又问:“大小姐回来了,这位大小姐是谁?”

“大小姐就是大老板白天羽的女儿。”花满天笑着说:“也就是白依伶。”

“哦。”叶开点点头:“也就是三老板将我们找来让她挑选丈夫的白大小姐。”

花满天笑了笑,转身走入迎宾处。

叶开沉思了一会儿,忽然抬头看着傅红雪,忽然笑了:“如果白大小姐选上你了,不知道马空群还会不会为了马芳铃的事而杀你?”

“这件事并不好笑。”傅红雪冷冷地说,他左手上的青筋已消失。

“事情的本身是不好笑。”叶开仍笑着说:“但里面的微妙关系,越想就越觉得有趣了。”

他觉得有趣,傅红雪却一点趣都没有,不理的迳自回身走向昨夜睡的房间。

“喂,你不想进去看看那位白大小姐吗?”叶开笑着说:“机会千万别错过了。”

“留给你好了。”傅红雪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转角处。

叶开笑了笑,笑着抬头看着苍穹,一脸思索的神色,他现在想到并不是即将见面的那位白大小姐,而是昨夜四更后,迷迷糊糊睡梦中,所见到的那位长发披肩的飘逸女人。

长桌上的尸体已被移走,桌面已擦得光滑如镜,粥菜也换成了酒菜。

除了万马堂的人以外,昨晚被请来的客人都还在迎宾处,慕容明珠、云在天等面前的酒菜都未动过,那位爱酒无量的三无先生乐乐山,却早已又趴在桌面上了,看样子已喝醉了。

叶开微笑着走至自己的位子上,愉快地倒了杯酒,愉快地喝下。

“嗯,这是道地边城四十年陈的高粱。”叶开闭目喃喃地说:“好酒。”

“当然是好酒,万马堂从不用劣酒招待客人。”乐乐山忽然抬起头来,醉眼惺忪地说出这句话后,又睡着了。

叶开看着他,又笑了笑:“看来三无先生又要加上一无了。”

他喝了杯酒后,接着又说:“无论何时何地,只要听到有关酒的事,都会醒来。”

“答对了。”乐乐山这次没有抬头,只是翻个面就继续睡。

“看来叶公子真是三无先生的知己。”马空群不知何时已走入。

“知己谈不上。”叶开笑笑:“只是对酒有同好而已。”

马空群也笑了笑,然后转身面向大家:“粗菜淡酒,请各位随便用用后,稍作休息,晚饭时,在下定和各位共谋一醉。”

“大小姐呢?”慕容明珠急着问:“大小姐不是回来了吗?”

“是的。”马空群笑着说:“长奔驰,铁人也会疲倦,略微休息,晚宴定和各位共享盛餐。”

一直趴着睡的乐乐山,忽然又抬头:“不知她的酒量如何?”

“还可以喝两杯。”马空群说。

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乐乐山又伏下,但口中仍念念有词:“我就怕她不会喝,万一让我灌醉了怎么办?”

午饭后,每个人似乎都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,傅红雪自从回房后,就一直没有出来过。

叶开没有回房休息,他也没有留在万马堂,他东游西逛,左瞧右看地就到了小镇,他沿着长街慢慢地走着,那双永远笑眯眯的眼睛,就像是某种特制的精密仪器般扫向每个角落每个人。

若有人注意,他今天至少已打过三四十次呵欠了,可是他偏偏不去睡觉。

他总认为人的一生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床上了,没到非必要时,他是绝对不会去睡觉的。

他这个论调一提出,马上就有人问:“那么人生的其他三分之二是在干什么?”

“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脱衣服。”叶开笑着说。

“剩下的三分之一呢?”

“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穿衣服。”

叶开喜欢跟各式各样的人聊天,他觉得不管什么地方,什么人,都有他可取之处,只有去接触他们,才能发觉这些可取之处。

他现在正好从一家杂货店走过,记得十年前这家也是开杂货店的。

那时杂货店的老板,是个很乐观的中年人,圆圆的脸,无论看到谁都是笑眯眯地说:“好吧,马马虎虎算了,反正都是街坊邻居嘛!”

这个总是笑眯眯的老板姓李,别人都叫他李马虎,只可惜这位李马虎,已经马马虎虎地到阎罗王那儿去开杂货店铺了。

现在的这家杂货店老板姓张,名健民,大概有四十几岁左右,为人和和气气的,但只要一见到小姐,那双眼睛立即就会变得色迷迷的。

从他那张“老还俏”的脸孔看来,他年轻时一定属于英俊型的男人,只可惜这种男人所娶的老婆,大多数是和他极不相配的女人。

这一点叶开没有算错,因为他很快地就看见张健民的老婆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如果不看人的话,光听她走路的声音,叶开一定会认为是大象在踏步。

身高不到张健民的肩膀,手臂却比张健民的腿还要租,一张脸就仿佛一个笨雕塑匠所雕出来的“美女”般,令人实在无法欣赏。

叶开一直认为美丑只是人的外表而已,最重要的是内在美。

只可惜我们这位张健民的老婆,内外实在都是很“合一”的,已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,每天还打扮得跟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。

不开口还好,一说话简直可以把人吓得跳到屋顶上去,明明是粗哑、毫无磁性的声音,硬要装出少女的娇嗔。

现在她就用那听了会让人汗毛直竖的声音在对张健民说话。

一看见她走出来,叶开就赶紧加快脚步地走过杂货店,她的声音,叶开实在不想再听到第二次。

他也很同情张健民,这种老婆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?而且一忍就是十几年。

叶开当然也知道张健民的老婆叫什么,她的名字和她的人实在是不搭配的,不过有一点倒也说得过去,她的名字和她的人都属于东瀛扶桑的。

她的名字叫江美樱。

樱花是东瀛的国花,她的身材也是标准的扶桑身材,矮矮的,胖胖的。

一过了杂货店,就是一家卖米粮的铺子,只要有关米的东西,这一家都有卖。

叶开依稀记得十年前这一家并不是卖米粮的,是张老实所开的小面馆。

如今这家米店的老板姓氏就和他的人一样,是很少见的,他姓首,叫微微。

平时是个很规矩,很老实的人,只要喝了酒,就完全变了一个人,变得跟他的姓氏一样,是个很少见的。

边城小镇本就是个节俭、纯朴的地方,现在又是正午刚过,所以这时候米店里总是少有人会来光顾的,首微微又和平常一样,伏在柜台上打瞌睡。

看着他,叶开不禁又笑了笑,十年了,景物依旧,人呢?

十年前该死的人,已经死了。

十年后万马堂的人却不知为了什么莫名其妙的原因,又复活了。

万马堂的人能复活,那么张老实、李马虎..这些本是小镇上的村民,会不会也跟着复活呢?

一想到这个问题,叶开就想起到小镇上来的目的,他抬头望了望对街的相聚楼,这个时候,萧别离一定是在推骨牌。

还未进门,就已听见骨牌的声音了,叶开笑着推门而入,一进门,他就愣住了。

是有人在推骨牌,却不是萧别离,而是一位长发披肩的女人。

叶开不知道如何来形容这个女人,她并不是很漂亮的女人,也不是那种一见就会令男人冲动的女人。

这女人长身玉立,满头秀发漆黑,懒洋洋的披在肩上,一张瓜子脸却雪白如玉,脸颊上却又带着些少女独特的嫣红。

她不是那种令人一见销魂的美女,但一举一动间都充满了一种成熟的韵味。

尤其是她的那一双眸子,圆圆的,却又不大,黑黑的,却又带着些寂寞,就仿佛迟暮的怨妇般孤独。

她的眼睛,给人的感觉是很美,却美得可怜,美得令人心碎。

就因为她的这双眼睛总是带着种楚楚可怜的神韵在,所以才不会令男人想去欺侮她。

她穿着一身轻纱,白如雨后高挂苍穹的明月,她整个人也给人一种朦胧、虚无的感觉。

但是在这种感觉里,却又给人一种白如雪,静如岩,飘逸如风,美如幽灵的气息在。

叶开一有这种感觉,长街上就像吹来了一阵风,从他的身后吹进相聚楼。

风撩起了她的长发,她的白纱袍也在风中起伏如蓝色的海浪。

叶开忽然发觉她的长袍下,几乎是完全赤裸的。

等风静下来的时候,叶开的背已被汗水湿透,他从不会有过这种感觉,在他的记忆里,从来也没有一个女人能令他这样子..

“我知道你一定叫叶开。”这个梦一样的女人,声音也如梦般迷人:“我姐夫时常向我提起你。”

“你姐夫?”叶开那勾人的笑容又放在脸上了:“你姐夫都说我什么?”

“他告诉我,这里最危险的人就是你。”梦一般的女人笑起来就仿佛春雨落入湖水般令人心旷神怡:“叫我一定要提防你。”

“提防我什么?”

“提防你的手段。”她嫣然一笑:“他说你勾女人的手段就跟你的飞刀一样,是例不虚发的。”

“哦?你的姐夫那么了解我。”叶开笑着说:“他是谁?”

“我。”

萧别离不知何时已下楼,他就站在楼梯口,含笑看着叶开:“我就是她姐夫,她就是我的小姨子。”

“你结过婚了?”叶开一怔:“什么时候结的?”

“七年前。”萧别离走至他平常所坐的老位子:“只可惜红颜命薄,三年前,她已死了。”

“姐夫,是不是我又令你想起姐姐了?”她仿佛在怪自己。

“这三年来,我心已如止水了。”萧别离淡淡一笑:“思念总比没有好。”

“对,思念虽然总是在分手后,但甜蜜一定多过痛苦。”叶开走了过来,找了张椅子坐下:“你还没有向我介绍你这位小姨子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我姓苏,叫明明。”

“苏明明..”叶开喃喃念着。

“我姐姐叫苏今今。”苏明明笑着说。

“苏今今?”叶开一笑:“如果你有妹妹,那么一定叫苏后后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苏明明微愣。

“今天、明天、再下来就是后天了。”叶开说。

苏明明“噗嗤”一声笑出:“如果你看过我姐姐,你就知道什么叫美女了。”

“还好我没有见过。”叶开说:“你已经这样了,我如果见到你姐姐,一定跟你姐夫打架。”

“你也是那种会为女人打架的人?”苏明明睁大了眼睛看着他。

“那要看什么样的女人?什么样的情形?”叶开笑着说。

“如果是我呢?”苏明明的话还真他妈的“有种”。

“他不会为你打架的。”萧别离替叶开回答了这个问题:“有一个丁灵琳,已够他头痛的了,如果再加上你,我保证他的头会大得跟牛一样。”

“那不成了妖怪了。”苏明明又笑了:“牛头人身,我听说在遥远西方国度里,有一国的人民就供奉这种神。”

苏明明的外表看来,极惹人怜,可是说起话来,却又顽皮如怀春的少女。

叶开对她越来越有兴趣了,他的一双贼眼已经开始在她身上扫描了,他又想起刚刚风撩起她的白纱袍时,里面的情景。

苏明明仿佛知道叶开在想什么,一阵红晕立即飞上了她的脸颊,头也斜斜地歪到一边去了。

叶开不喝已醉了。

壶在桌上,酒已下了叶开的肚子。

三样精致的小菜,一壶烈酒,三个人,骨牌已被推到桌子边了,萧别离将最后一张骨牌放好后,才问叶开:“昨夜万马堂宴餐如何?这次的马空群又是谁?”

一说到这个问题,叶开的神色就凝重了起来,他沉思了一会儿,才开口:

“你相不相信人死了以后,还会再复活?”

“有一种人死了以后会复活。”萧别离说:“但那种人并不是完全死去,只是一口气憋住而已,等这口气松开以后就会复活了。”

“那种人只限于几天之内而已。”叶开说:“我说的是隔了十年之后的人又复活了。”

“不可能。”

“可事实摆在眼前。”

“马空群又复活了?”萧别离说。

“不止是他,公孙断、花满天、慕容明珠..所有十年前有关的人物都复活了。”叶开说:“除了小镇上的那些暗桩。”

——暗桩,就是指张老实、李马虎那些人。

“你看清楚了?”萧别离不信地说:“会不会是别人易容的?”

“我这是什么样的一双眼睛?”叶开指着自己的眼睛:“如果是易容乔装的,绝对逃不过我的眼睛。”

“会不会是双胞兄弟?”苏明明插口说。

“一个人还有可能,但是那么多人..”叶开摇摇头。

萧别离拿起酒杯,缓缓地喝着,双眼凝注着对面的墙壁,目光透过厚厚的墙,而落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,过了一会,他才开口,他声音就仿佛从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传送过来。

“在冥冥之中,有一股人类无法想象的神秘力量存在。”萧别离缓缓地说道:“甚至在还没有人类,盘古还没有开天之前,这股神秘的力量就已有了。”

叶开在听,苏明明却在问:“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?”

“没人知道。”

萧别离摇摇头,将目光收回,然后猛干了杯中酒。

“马空群他们这次的复活,唯一解释,就是受了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操作。”萧别离说:“我甚至怀疑,这股神秘的力量和这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的彗星有关系。”

“为什么?”叶开问。

“你记不记得近百年来,最惨烈最轰动的一次战役是哪一次?”萧别离说。

“太平山血役。”叶开说。

“太平山五百豪杰,本就是忠肝义胆的英雄豪杰,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变成杀人不眨眼的狂徒?”萧别离说:“你知道原因吗?”

“也许他们吃错药了。”叶开笑了笑。

“四百多个人一起吃错药?”

叶开耸了耸双肩,又笑笑。

“那一夜若不是为首的连一方和他四十九位结拜兄弟还清醒的话,后果真不堪设想。”

——那一夜连一方和四十九位结拜兄弟正在夜饮时,忽然发觉四百多位的弟兄,个个眼睛发红,口吐泡沫,举刀挥舞,每个人的神情都好像已发了狂的野兽般冲了过来。

——那一战从午夜杀到天明,光是流到地上的血,就足以集成一条河。

——连一方他们一边杀着,一边掉着眼泪,又有谁能忍心杀自己同甘同苦的弟兄?可是他们已无可奈何,不杀他们,江湖势必因他们而遭劫。

——据后来收尸的人说,连一方的身上共有三百多处刀伤。

——天亮时,天空里就飞满了嗡嗡作响的苍蝇,站在山脚往上看,满山都是红色的,山脚到山顶堆满了尸体,风中充满腐尸的臭味。

苏明明不禁伸手掩鼻,就仿佛她已闻到了当年那一战的腐尸味。

叶开虽然没有像她那样,但他心里明白,只要再听一会儿,保证一定会大吐特吐,幸好萧别离没有再说下去。

他喝了口酒,叹口气,才缓缓地问:“你知不知道太平山那一战,是多少年前的事?”

“七八十年?”

“七十六年。”萧别离说:“正确时间是七十六年三个月又过七天。”

叶开眼睛一亮:“那一年也是彗星出现的年份?”

“是的。”萧别离说:“那一夜彗星正好由太平山巅出现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,太平山那些好汉会在一夜之间发狂,是受了这颗慧星的影响?”叶开问萧别离。

“是彗星影响了那股神秘力量,而那股力量操作了太平山那些好汉。”

萧别离喝口酒,注视着叶开。

叶开一边思索,一边倒酒,他从不相信鬼神之论,却相信在冥冥之中是有一股神秘力量,但要他相信这股力量能达到萧别离所说的那种程度,他又怀疑了。

况且这股力量又和每七十六年出现一次的彗星息息相关,这种事实在..

可是还有更好的解释吗?

马空群他们为什么会复活呢?难道是这股神秘力量在操作?

傅红雪是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吵醒的,他一睁开眼睛,左手立即握紧刀鞘。

敲门声还在响,门外有人压低了声音在说:“傅兄,傅兄,你睡着了吗?”

听见这个声音,傅红雪的眉头就皱了起来,他听得出这个声音是谁。

“阁下进入别人的房间,一向不是有很多种方法吗?”傅红雪冷冷地说。

敲门声顿了顿,然后就响起了一阵轻笑,一条人影利落地从窗外掠了进来,一落地,立即作揖,陪笑地说:“我是怕打扰到傅兄的——”

“你已经打扰了。”

人影一从窗口飞进,傅红雪就已坐起,他冷冷地看着这个一身华服打扮的慕容明珠:“什么事?”

“昨夜的那阵歌声,我也听到了。”慕容明珠说。

“哦?”

“我本想跟着傅兄一起去看。”慕容明珠轻轻地说:“谁知道我还没有出房门,就听见我身后有人在说话:‘少管闲事’。”傅红雪冷冷一笑:“原来慕容公子这么听话。”

慕容明珠尴尬地笑笑:“声音一起,我立即回身,但是没有看到人,我连换了十几次身法,始终见不到那个说话的人。”

“你听得出是谁吗?”

“没听过。”慕容明珠说:“只知道是个女的。”

“女的?”傅红雪一怔。

“声音很年轻。”

傅红雪想了想,抬头看着慕容明珠:“你就专程来告诉我这件事?”

慕容明珠又笑了笑:“等我想去找你时,已经看不到你了,正当我想回房时,忽然发现一条人影闪进马芳铃的房间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马芳铃住在哪个房间?”傅红雪目露厉光地盯着他。

“我..”慕容明珠又尴尬地笑笑说:“不瞒傅兄,我这次到边城来,本就是希望能接近马芳铃,能——”

“能当上万马堂的乘龙快婿?”傅红雪冷冷一笑。这次慕容明珠并没有很尴尬,他马上又说:“那个人影进入房间后没多久,就响起谈话声,我觉得很奇怪,立即走近窗口看,我看见了..”

“看见了什么?”

“看见他忽然出手点住她的穴道,然后挥刀..”慕容明珠余悸犹存。

“砍了马芳铃的头?”傅红雪说,“那个人是谁?”

慕容明珠害怕地看了看四周,压低声音说:“那个人就是——”

“咻”的数声,五六件暗器由窗外射入,直射慕容明珠的咽喉。

暗器一响,傅红雪立即挥刀“当当”的,暗器一被傅红雪挥落,他立即一脚端开窗子,想看看窗外的人是谁?

就在这时,一把长枪忽然由屋顶刺了下来,破瓦的声音被踹窗子的声音掩盖住了。

等傅红雪发现时,那把长枪已从慕容明珠的头顶刺入,穿过身体,钉在地上。

身影一掠,傅红雪的人已穿破屋顶而飞出。

屋宇重重,哪有人影?傅红雪放眼看去,只见远处仿佛有一匹马在荒野上奔驰,马上仿佛也有人,一个像火球般的人。

她穿着一件宽松的棉布长袍,是鲜红色的,就仿佛血一般的红,又仿佛阳光下的玫瑰,她骑着白马,纯白如雪,驰骋在这片广阔的荒原上。

如海浪般的绿草和岩石像奇迹般的在她眼前分裂,飞快地又在她身后复合。

乌黑的长发迎风飘扬,红袍在速度中起伏如波祷,她全身已因用力奔驰而被汗水湿透,但她的神情却是愉快的。

因为她能够完全体验到风的激情,马的跃动,生命的活力,边城的荒寂。

这些感受,在江南是体验不到的。

她这样奔驰大约快有半个时辰了,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,若不是她忽然看见一个很奇怪的人,正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她,她是绝对不会停下来的。

等马儿静下来时,她正好面对着这个奇怪的人,这时她才发觉这个奇怪的人,有一张好苍白的脸。

苍白得就跟死亡一样。

苍白的脸,漆黑的眸子。

然后她就看见了他的刀。

漆黑的刀,苍白的手。

照时间来算,杀了人,立即骑马急奔,是应该可以到这片荒原上,所以傅红雪就来到了这里。

远远看来,只看见一团火球似的,等近了些,才看清是个女的,可是等她在面前停了下来时,傅红雪傻住了。

不,应该说又愣住了。

这个穿着鲜红长袍,骑着白马的女人,竟然是早上才被砍了头的马芳铃。

这几天傅红雪已见太多死后复活的人,已是见怪不怪了,但是猛一见到这个马芳铃,还是吃了一惊。

她却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,她只是用一种很好玩的眼神看着傅红雪。

“喂,你是谁?”她大声地说。

“我是谁?”傅红雪苦笑了一下:“好像应该是昨夜砍了你的头的人。”

“砍了我的头?”她一头雾水地看着他:“昨夜?昨夜我的人还在关内。”

“关内?”傅红雪微怔:“你昨夜不在万马堂?”

“我今天早上才到的。”

“那么昨夜被杀的不是你?”傅红雪说。

“被杀?”她突然想起,眼睛立即一亮:“我知道你是谁,你就是杀了我三叔女儿的傅红雪。”

“你三叔?”傅红雪说:“你三叔是谁?”

“万马堂的三老板马空群。”

“马空群是你三叔?”傅红雪越听越迷糊:“那么你是谁?”

“我?”她笑了起来:“我是白依伶。”

“你是白依伶?”傅红雪这次才是真正吃了一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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