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第一间穿堂的时候,带我们上楼的当差已经把我们交给另外一个仆人。一到书房门口,仆人就通报道:
“勃朗–芒多的本堂神甫,和他的外甥特•洛斯太先生!”
奥太佛伯爵穿着长裤,灰色法兰绒上衣,从一张其大无比的书桌后面站起来,走向壁炉架,一边向我做手势让坐,一边去跟我舅舅握手,嘴里说着:
“我虽然属于圣•保禄教区,也常常听人提起勃朗–芒多的本堂神甫。今天真是幸会了。”
我舅舅回答:“阁下真是太好了。我把我独一无二的亲属带了来。倘若我自以为给阁下送一件礼物,同时却也替我外甥找了一个像父亲一般的保护人。”
“神甫,这一点绝无问题,只要令甥和我经过相当时间,双方都觉得能相处的话。”接着他问我:
“你的名字是?……”
“莫利斯。”
“他是法学博士,”舅舅补上一句。
“好极了,好极了,”伯爵说着,把我从头看到脚。“神甫,先是为了令甥,其次为了我,希望你赏光每星期一到这儿来吃晚饭。没有外客,等于咱们的家庭晚会。”
舅舅和伯爵开始用政治观点谈论宗教问题,慈善事业,消弭罪案的问题;我趁此机会把有关我终身出处的人物从从容容的打量了一番。
伯爵是中等身材,穿的衣服使我看不出他的肥瘦,但我觉得是偏于清瘦干枯的。陷下去的脸,皮肤很粗。五官清秀,微嫌太大的嘴巴兼有慈爱与嘲弄的表情。脑门或许太宽了些,长得像疯子一般使人害怕,尤其因为它和下半个脸成为强烈的对比。下巴很小,和下嘴唇离得很近。一双青绿色的眼睛又聪明又精神,跟我以后见到而很欣赏的泰勒朗亲王的一般无二,并且和亲王一样能把眼神收敛,变得无精打采;这双眼使他那张不是苍白而是发黄的脸更显得奇怪。这皮色似乎暗示他性子暴躁,心中藏着剧烈的感情。已经带些银色的头发,梳理得很细到,把头顶盖满了一道白一道黑的颜色。英国小说家莱维斯曾经模仿腊克里夫太太的手法,描写一个修道士;要不是伯爵的头发梳得那么有模有样,他就跟那个骇人听闻的修道士完全相像了。因为清早就得上法院办公,伯爵已经剃好胡子。一对有罩子的四根插头的烛台,分摆在书桌两头,蜡烛还点着,说明那位司法大员天没亮就起床了。他打铃叫仆人的时候,我看到他一双手又白又好看,像女人的一样……
(领事说到这里又插了几句话。)
诸位,我讲这故事,不得不把这个人物的职务与头衔改动一下,但仍相当于他实际上的地位。身份,官阶,财产,享用,生活方式,全部真实;可是我既不愿意对不住我的恩主,也不愿意违反我代人保守秘密的习惯。